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丹棱县大雅家园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丹棱县齐乐镇东升路193号 | 417,68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丹棱县大雅家园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弥补编外人员工资及保险 | 项目要求的所有服务范围 |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配备工作人员11名,其中保洁1名、护林员4名、交管员1名、驾驶员2名、厨房工作人员2名、公墓管理员1名。 (二)人员要求 1、配备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年满18周岁;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派遣: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3、其他 若应聘人员不能胜任采购人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另外派遣符合要求的人员,并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三)报价要求:包括保洁、交管员、驾驶员、厨房工作人员、公墓管理员的工资和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护林员的工资(无保险)、管理服务费、税金等。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年。 2、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服务期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 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提供的人员需经采购人认同后,方能上岗。 4、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立即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工作,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完成,造成人员不能及时到岗,视成交供应商违约,向采购人支付合同管理费金额 30%的违约金。 5、验收: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单位负责。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 | 417,680.00 |
李桂英、底洁、陈利梅(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计算,本项目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确定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丹棱县齐乐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滨河南路167号
联系方式:028-37262029
名称:蜀熙建工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齐乐镇齐民路94号3楼
联系方式:028-37208006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37208006
蜀熙建工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