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崇州市岷江塑胶有限公司 | 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晨曦大道中段11号 | 381,150.00元 |
合同包1:
货物类(崇州市岷江塑胶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其他货物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崇州市岷江塑胶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 | 1(项) | 381,150.00 | 381,150.00 |
蔡光勤、黄晟、周灿(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和合理利润原则计算收取。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00元计算。超出¥6000.00元的按实际计算。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代理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并办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联系人:王飞,联系电话:13880920351.
名称:叙永县水尾镇人民政府
地址:叙永县水尾镇水尾路411号
联系方式:19915878587
名称:泸州嘉和诚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一段25号玉带龙庭门市上二楼
联系方式:0830-2662015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30-2662015
泸州嘉和诚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