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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河南街道物流仓储项目施工及运营
处置方 / 委托方
喀喇沁旗锦山镇人民政府
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赤峰市 喀喇沁旗
报名 / 看货截止
2026-08-07 09:00:00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报名截止
2026-08-07 09:00:00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联系电话
15042820260

受让 / 报名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4)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为运营单位。

公告详情正文

河南街道物流仓储项目施工及运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南街道物流仓储项目施工及运营 已由 喀喇沁旗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喀喇沁旗锦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河南街道物流仓储项目施工及运营

2.2建设地点:喀喇沁旗锦山镇

2.3招标规模:建设规模:新建仓储库4800平方米及配套水、电、路、消防等辅助设施。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范围:图纸所示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及建成后的管理及运营。

2.4项目计划投资:597.0514万元

2.5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A1504282026071101001001标段名称河南街道物流仓储项目施工及运营
招标范围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电气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597.0514工期(日历天)14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4)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为运营单位。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同时具备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投标人已申报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则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提供能够运营本项目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运营单位。(或由满足①和②两个要求组成的联合体)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3.3其他要求:其他要求: (1)建设完成后由运营单位负责运营,运营期20年(自项目投入运营开始计算运营时间),项目进入运营期后开始计算收益金,项目收益金按年计算,收益金按照项目结算金额的3.2%收取。一年后收益金按照喀喇沁旗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整。中标人须在每年的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收益金足额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逾期的采购人可单方终止合同,损失由运营单位自负。 (2)中标后,运营方需自筹不低于670万元的资金用于购置设备、建设配套设施以满足运营需求。运营方自行解决项目建设用地取得、用地手续办理、场地清表、属地各方协调工作,全权处置项目现场范围内及外部关联的征地纠纷、群众阻工、场地突发阻碍、周边环境干扰等全部现场突发事宜,承担协调产生的全部成本与风险。 (3)运营期间,运营单位不得将建筑物及有关附属设施等进行抵押、信贷担保、转让、转租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否则采购人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运营期间所有设施的维修维护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运营单位自行承担。 (4)运营单位需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营业范围运营,不得违规经营,否则由运营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5)运营单位自主运营,运营期限结束后,若需继续运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成交运营单位继续运营。若中标运营单位选择不再运营,须在运营期限结束前3-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采购人与运营单位协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现有资产进行评估。运营单位所购置资产,运营单位自行处置,不可处置部分,采购人不予补偿。财政投入经第三方结算评估后的资产,进行折损,折损资产须由运营单位补偿给采购人,一次性缴纳到采购人指定账户,折损后的建筑物归属运营单位。 (6)中标人自行优化施工、运营环境,施工、运营时的安全完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7-18 00:00 至 2026-07-23 17:3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8-0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其他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喇沁旗锦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喀喇沁旗锦山镇

联 系 人:李志伟

联系电话:0476-3778007


           

招标代理:内蒙古钰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松山区明日之星大厦605室

联 系 人:周思敏

联系电话:18104765684


           

行业监管:喀喇沁旗农牧局

地    址:喀喇沁旗锦山镇

联 系 人:雷浩

联系电话:0476-3753337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2026-07-17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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