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灌区集中垦造耕地及综合利用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乐平市乐投农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工程名称 | 乐平市灌区集中垦造耕地及综合利用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项目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涉及高家镇、后港镇、接渡镇、乐港镇、礼林镇、鸬鹚乡、名口镇、农业高新园、十里岗镇、双田镇、塔前镇、浯口镇、涌山镇、镇桥镇、众埠镇等15个乡镇。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凭证; 项目统一代码为:2607-360281-04-01-859576 | |||||||
建筑面积 | 3653351.6㎡ | 层次 |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142163.37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01615.43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乐平市灌区集中垦造耕地及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4113.1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地整治工程、蔬菜种植基地建设工程两个子项。 1、土地整治工程用地面积约24113.1亩,整治后预计新增旱地面积5772.09亩、新增水田面积14661.3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工程、土壤培肥及管护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2、蔬菜种植基地建设工程利用旱地面积5772.09亩种植大棚蔬菜,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连栋智慧大棚建设工程、一体化保鲜冷库、架设输变电线路、电力设备、管护设施设备、视频监控系统。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及交付等,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乐平市灌区集中垦造耕地及综合利用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注册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内(自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项目(含EPC)工程投资额≥2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近60个月(自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完成过施工项目(含EPC)建安费(或合同额)≥2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及以上(专业:建筑工程)或一级及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一级及以上(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技术负责人 | 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关键岗位人员 | 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所有成员)须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①和②设计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②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设计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 注: A.因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处于改革期,自然资源部、中国土地学会不再开展土地规划机构资质证书延期认定工作; B.根据江西省土地学会发布关于江西省土地规划机构延期认定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土地字【2026】1号)文件规定:在新的管理规定出台之前,相关单位取得的《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于2026年4月30日前,经江西省土地学会审查合格换发新证后可继续执业。 C.其他省份若有相关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和②施工资质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施工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 (3)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所有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5、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及以上(专业:建筑工程)或一级及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一级及以上(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2施工负责人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及以上(专业: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及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所有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7.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2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响应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还须额外提供市政施工员(1名)、市政质量员(1名);若响应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资质的须额外提供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名)。 8、本项目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①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5个且分别为勘察方、设计方、采购方和施工方,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由任意一家单位担任;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标段的投标活动;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所有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冻结除外),破产状态; 10、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内,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所有施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所有成员)未处于被当地监管部门(住建部门、水利、自然资源局相关部门)在本地区投标; 1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所有成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也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本条所指失信行为,特指上述两网站明示的上述特定情形,不得扩大解释)下同; 13、进赣备案: ①外埠来赣设计单位须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 ②外埠来赣施工单位须按《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记。注: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无须办理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且企业信息登记状态有效,未过期或未被暂停; 1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所有施工单位)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现阶段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5、业绩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内(自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项目(含EPC)工程投资额≥2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近60个月(自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完成过施工项目(含EPC)建安费(或合同额)≥2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备注: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要能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2)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电子投标文件采用CA锁网络上传加密,开标时亦采用该CA锁解密(说明:投标人需将所有投标文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上传,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本次招标执行赣建招标〔2019〕1号文,投标人提供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盖有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复制件,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视为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原件,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复制件是指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彩色打印的文件。 4)本项目执行“赣建招〔2019〕10号”文,开标时,投标人可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 5)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原则: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即为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6)乐平市乐投农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8179899957;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兴宜全过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5180348924;招投标监管机构: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798-6830829。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8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21日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电话 | 15180348924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