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农人培育项目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6〕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石柱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石柱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信息时间:2026-09-07 阅读次数:】
本招标项目新农人培育项目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6〕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石柱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石柱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桥头镇瓦屋村、长沙村、马鹿社区、田畈村、桥头村,中益乡盐井村、华溪村、光明村、龙河村、坪坝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改建农民创业就业培训中心794.88㎡并提升周围基础设施建设,改建创业孵化大棚2576㎡,配套建设避雨设施41亩;改建“乡野学堂”并提升周围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新农人产业培育温室大棚3512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512.7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80.627061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招 标 人: | 重庆市石柱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云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162号 | 地 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渝隆大厦28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冉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李强 |
| 电 话: | 023-73208588 | 电 话: | 023-68434996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事务中心 | ||
| 电 话: | 023-733770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