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荣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EPC+O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柘发改批准[2026]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柘荣县荣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柘荣县荣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方案设计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3819.89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宁德市柘荣县福基岗清水湾;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建筑垃圾处理规模为200吨/天,分为两期建设;本项目仅包含一期主要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车间,采用装配式建筑,配套场地整平、门卫用房、边坡挡墙及进场道路等附属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运营;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柘荣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075.28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
2.6 标段划分(如有):/;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相关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相应要求)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勘察资质要求(如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勘察咨询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4)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4.3 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北京时间,下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30日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 履约担保金额: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发布。
招 标 人:柘荣县荣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地 址:福建省柘荣县双城镇河滨西路 63 号, | 邮编:355300 |
电子邮箱:/ | |
电 话:18650510709, | 传真:/ |
联 系 人:林国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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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 | 邮编:350000 |
电子邮箱:/ | |
传真:/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孙英 联系人:孙英 (项目负责人)、龚钧、张玲芳责人)、龚钧、张玲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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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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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 址:柘荣县柳城东路106号 | |
联系电话:0593-83868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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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联系电话:0593-61906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