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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宁昌路、泰康街道路及给排水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处置方 / 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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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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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10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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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8161681896

受让 / 报名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 施工 标段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 监理标段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公告详情正文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宁昌路、泰康街道路及给排水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9 16:55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宁昌路、泰康街道路及给排水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审发〔2026〕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工信厅低成本化改造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昊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工程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宁昌路(泰康街—瑞康街)。道路长度687.287米,道 路红线宽度13米,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宽度9米,新建沥青路 面6598平方米,两侧各2.0米土路肩。新建De450PE100 级给水 管688m,De225PE100 级给水管71米;新建 D800 钢筋混凝土(II级)雨水主管420米,新建D1000 钢筋混凝土(II 级)雨水主管745 米。新建1-4×3.5米钢筋混凝土箱涵。

(二)泰康街(宁昌路—苏宁大道)。道路长度633.801米, 道路红线宽度11米,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宽度7米,新建沥青 路面4349平米,两侧各2.0米土路肩,新建De225PE100 级给水 管670米,新建D1200 钢筋混凝土(II  级)雨水主管608米。沿苏 宁大道西侧绿化带新建D1200 钢筋混凝土(II  级)雨水排放主管 395米。

2.2 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

2.3 施工计划工期:90日历天。

监理服务周期: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4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宁昌路、泰康街道路及给排水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监理标段: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宁昌路、泰康街道路及给排水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施工标段: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宁昌路、泰康街道路及给排水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宁昌路、泰康街道路及给排水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

监理标段: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宁昌路、泰康街道路及给排水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 月19 日16时00分至2026年 10 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1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对本项目招标公告有异议,请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或宁夏昊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法定期限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8.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53-2019746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

地      址: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太乙路2号

邮    编:751900

联 系 人:张耀先

电    话:0953-5097198

传    真 :0953-5097198

电子邮件:/

招  标 人:宁夏昊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紫金花商务中心D座501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田路(项目负责人)、魏文华、马丽丽

电    话:18161681896

传    真 :0951-4039996

电子邮件:/

2026年10月19日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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