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年产5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项目(二期)(后处理部分) 已由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金龙稀土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标段编号 | P1502002026102101001001 | 标段名称 | 金龙稀土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系统设备招标 |
|---|---|---|---|
| 招标范围 | 货物-机械、设备类-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350.0 | 工期(日历天) | 90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0-23 19:00 至 2026-11-03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1-13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工业和信息化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招 标 人:金龙稀土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万水泉镇腾飞大街8号
联 系 人:丘族武
联系电话:19941512315
招标代理: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 系 人:李雪晨
联系电话:15661511865
行业监管: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稀土产业局)
地 址:包头市滨河大厦4楼
联 系 人:张艳苹
联系电话:0472-525543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2026-10-22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