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涪陵经开区奥体中心文体运动综合体升级改造运营项目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610-500102-04-05-34128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项目涪陵经开区奥体中心文体运动综合体升级改造运营项目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610-500102-04-05-34128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涪陵经开区聚贤大道19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改造网球场场地约14000㎡,篮球场场地约2800㎡,修缮围网约6400㎡,新增膜结构顶棚约8600㎡,整修健身用房约2800㎡,安装LED照明灯 ,增设监控系统、智能化收费系统,改造停车场约1500㎡等配套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8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网球场、篮球场的改造工程、公共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报警;除网球场、篮球场外部分的改造工程、公共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报警、消防水工程;室外管网工程、海绵城市、室外铺装、绿化工程。具体以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中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涪陵区太白大道32号 | 地 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6幢16-3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谭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洪莲 |
| 电 话: | 13896680688 | 电 话: | 15002357744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722036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