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闽江流域中游(福州段)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生态定位站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流域中游(福州段)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生态定位站(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外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闽江流域中游(福州段)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生态定位站(设备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闽江流域中游(福州段)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生态定位站项目
2.2交货期要求:签订合同后的75天内需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及本招标项目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2.5质量保证期: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60个月。
备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标段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标段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8日9时至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fzzbt.portal.zhiguangong.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无固定范本综合评估法。
9.开标时间、地点
9.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
9.2开标地点: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316国道边梅溪新城)本招标项目开标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63号世纪大厦八层
邮编:350800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91-6230150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邮编:350001
联系人:陈云
电话:0591-83393306
传真:0591-83393305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fjgczb.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号:3500161000705253097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清县林业局
地址: 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16号
联系电话: 0591-62308830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