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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西溪两岸城区更新综合工程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西溪两岸城区更新综合项目监理
处置方 / 委托方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所在地区
福建省 南平市 光泽县
报名 / 看货截止
2026-11-02 23:59:59
竞价 / 拍卖时间
2026-11-19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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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7720973442

成交结果

买受人
或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监理投标

受让 / 报名资格要求

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

公告详情正文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西溪两岸城区更新综合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西溪两岸城区更新综合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光发改审〔2026〕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泽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建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岩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光泽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西溪两岸进行城市综合更新,其中老旧建筑立面整治面积约83786平方米(以测绘为准)、老旧房屋改造面积约6800平方米(以测绘为准),对西溪两岸公共空间配置游步道、休闲座椅、标识系统、公共卫生设施及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改造面积约109733平方米(以测绘为准),并对城区进行市政照明改造。。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西溪两岸城区更新综合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20694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50%(工程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暂按20694万元,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分别为: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021618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0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24个月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

3.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②投标总监应满足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项目备案要求。③本项目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④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⑤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应按规定在“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如实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的,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企业信息查询结果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须包含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⑥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⑦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人或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监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28 17:00:00至2026-11-02 23:59:59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gz/)(重要提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端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word版招标文件,如果想投标还需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建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杭川镇杭中路13号荣兴花园7幢二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7933313,传真:/

联系人:徐兴民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岩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6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2号楼17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7720973442,传真:/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王方熠 联系人:周雅婷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gzy.np.gov.cn/gz/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9-8317118、0599-795526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光泽县杭中路11号

联系电话:0599-79395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光泽县杭川镇洪济路15号

联系电话:0599-795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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