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铜梁区2025年—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建设部分)已由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铜发改委〔2024〕136号、铜发改委〔2026〕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龙裕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龙裕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补充建设部分平滩洪太片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项目铜梁区2025年—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建设部分)已由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铜发改委〔2024〕136号、铜发改委〔2026〕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龙裕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龙裕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补充建设部分平滩洪太片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洪太村、珠玉村、万桥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补充建设部分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1.2401万亩,其中新建0.4699万亩、改造提升0.7702万亩。(其中平滩洪太片区建设高标准农田0.8420万亩,其中新建0.1780、改造提升0.6640万亩;平滩高平片区建设高标准农田0.1662万亩,其中新建0.0645万亩、改造提升0.1017万亩;永嘉蓝山片区建设高标准农田0.2319万亩,其中新建0.2274万亩、改造提升0.004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其他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930.56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以施工图内容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注:本项目施工需避让水稻等粮食作物种植期,投标人应自行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确保不影响农业生产并按期完工。
2.6 标段划分:铜梁区2025年—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建设部分)共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标段如下:
标段一:铜梁区2025年—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建设部分平滩洪太片区);
标段二:铜梁区2025年—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建设部分平滩高平片区);
标段三:铜梁区2025年—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建设部分永嘉蓝山片区)。
2.7 其他: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独立实施,1家投标单位最多可参投3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取得任意前一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失去后续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标段一至标段三依次开评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龙裕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翠英村六组27号 | 地 址: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南段229号3幢5单元2-9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张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王港 |
| 电 话: | 023-45582798 | 电 话: | 18983366667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64406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