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
小金场隧道增加应急处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1〕225号)批准,应急处置设备已获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小金场隧道增加应急处置设备设计变更的批复》(黑交发〔2026〕172号),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为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省本级一般债券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小金场隧道增加应急处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起自国道丹阿公路与黑河市兴林路交叉处,经中俄民族风情园、卧牛湖,止于国道丹阿公路与乡道Y004交叉口,路线全长13.375公里。主线设置大桥1562.09米/4座,涵洞21道;隧道1254米/1座(分离双洞,右幅563米,左幅691米),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7处(与一级公路交叉1处,与二级公路交叉2处,与三级公路交叉2处,与四级公路交叉2处),管线交叉2处(路基方式跨越),通道涵2道,隧道监控通信站1处。另设置黑河连接线2.216公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2项目范围:国道丹阿公路黑河至卧牛湖段改扩建工程小金场隧道增加应急处置设备采购。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运输及设备调试。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标段划分:本次设备采购划分为3个标段,主要内容见下表,标段的技术参数及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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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辆) |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 |
各设备的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 |
各标段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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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1 |
直臂伸缩式高空作业车 |
1 |
335000 |
335000 |
1833000 |
含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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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防撞缓冲车 |
1 |
435000 |
435000 |
含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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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吊托联体型清障车 |
1 |
835000 |
835000 |
含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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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牵引应急照明车 |
6 |
38000 |
228000 |
含落户(如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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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1 |
抛雪机 |
2 |
620000 |
1240000 |
1240000 |
含落户(如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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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1 |
破冰设备 |
1 |
1580000 |
1580000 |
1580000 |
含落户(如需)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公路养护设备的销售业绩。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亦不曾因投标人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资格审查时以第六章“(二)投标人的信誉承诺”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的查询截图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5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3个标段进行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优先推荐各标段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在所投的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分别依据投标人所投标段中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据上述原则,投标人最终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量不超过该投标人可以中标的最大数量,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其它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它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3.6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年 10 月 27 日00时00分至 2026 年 11 月 3 日00时00分下载(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17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3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个信封”或符号“/”代替。
5.4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5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17 日 9 时 00 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万元/标段 (分标段收取) 。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上发布。
7.公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销售业绩;
(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4)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异议的受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的形式: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并及时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督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平路72号
电话:0451-56791106
招标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69号
联系人:李树言
联系方式:0451-53602294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0501
邮编:100101
项目负责人:杨文丁
联系人:秦先生、杨先生
项目专用电话:13144513126
传真:010-592732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bjztc.com
2026 年 10月 26 日
附件1设备配置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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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 名称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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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直臂伸缩式高空作业车 |
1、底盘:国内主流品牌,国六排放标准; 2、燃油种类:柴油; 3、车辆准乘人数2人,原厂冷暖空调和收放机; 5、车辆主要技术参数: 1)★外型尺寸(长×宽×高):长≤5995mm;宽≤2070 mm;高≤3200 mm; 2)总质量≤4495kg; 3)整备质量≤4365kg; 4)轴距≤2800mm. 6、最大作业高度:≥28m; 7、最大作业幅度:≥17m; 8、作业斗额定载荷≥200 kg; 9、回转角度 :转台±360°连续回转,工作平台±360°回转; 10、臂架型式:同步伸缩,电缆置于大臂内部; 11、控制方式:采用负载敏感电液比例控制,无级调速; 12、安全保护装置:转台、无线遥控器均配备作业状态显示屏幕,上下车互锁、支腿软腿检测、急停开关、整车水平仪、配有应急泵,断链保护装置; 13、电缆放置于大臂内,防止作业时剐蹭损坏;前V后H型单级方箱型支腿,保护支腿油缸,禁止作业时垂直油缸外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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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防撞缓冲车 |
1. 整车总质量: ≥ 14000kg 2. 整备质量:≥ 12205kg 3. 载质量: ≥1600kg 4. ★驾驶室准乘人数: ≥3 5. 整车总长: ≥ 7880mm 6. 整车总宽: ≥2400mm 7. 整车总高: ≥3000mm 8. 货箱尺寸: ≥4230mm×2300mm×500mm 9. 轴距 : ≥ 4200mm 10. 前悬: ≥1200mm 11. 后悬: ≥2480mm 12. 最高车速: ≥ 95km/h 13. ★驾驶室: 平头排半驾驶室、液压机械翻转、带空调、电动玻璃、定速巡航 14. 发动机功率: ≥ 140 kW 15. 额定功率/转速: ≥118kW/2400(r/min) 16. ★排量: ≥4088mL 17. ★防撞垫有效吸能长度: ≥ 4500mm 18. ★防护等级 120K 19. ★排放等级: 国Ⅵ 20. 轮胎型号: 8.25R2016 带备胎,(共 7 条) 21. 转向系统: 液压动力转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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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吊托联体型清障车 |
★空载质量(kg) 整备质量 ≥26830 ★满载质量(kg) 最大总质量(含2 人) ≥44000 空调 冷暖空调 车头颜色 工程黄(具体颜色按照采购合同配置) 多选 轴距(mm) ≥1950+4625+1350 轮距(前/后mm) ≥2110/1850 前悬/后悬(mm) ≥1500/1680 整车 驱动形式 8×4 ★轮胎及备胎规格 385/65R22.5/12.00R2018PR 最高车速(km/h) ≥101 油箱容积(L) ≥400 ★最大托牵质量(kg) ≥44000 ★额定功率(kw/rpm) ≥297/1900 最大扭矩(N.m/rpm) ≥1900/1000-1400 驱动桥 双级减速桥、高承载 性、通过性好 行车制动 双回路气压制动 ABS防抱死系统 驻车制动 弹簧储能断气制动 辅助制动 发动机排气制动 ★托举机构 最大托举质量(kg)(上装/整车) ≥26000/14450 全伸最大托举质量(kg)(上装/整车) ≥12000/10325 托臂有效长度(mm) 1910~3610 托臂带载倾斜角度(°) -10~10 托臂折叠角度(°) -10~90 ★起重机构 最大起吊质量(kg) ≥50000 ★吊臂基本长度(mm) ≥5150 ★油缸伸缩行程(mm) ≥3300 俯仰角度(°) 6~35 绞盘 数量(只) 2 额定牵引力(kN) ≥200 钢丝绳直径(mm) ≥Φ20 钢丝绳长度(m) ≥45 钢丝绳最小线速度(m/min) ≥5 支腿 数量(个) 2 跨距(mm) ≥1440 含六路监控夜视功能,远程手机可查看,含报警功能 含大巴车专用辅具(轮胎抱胎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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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牵引应急照明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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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抛雪机 |
一、主要技术要求: 1. 机型:装载机式,安装于50装载机上,能与铲斗快速互换; 2. ★抛雪机类型:两级式,第一级为双绞龙输送,第二级为抛雪扇抛雪; 3. 除雪能力:≥2500t/h; 4. ★除雪宽度:≥2700mm; 5. ★清雪高度:≥1200mm; 6. 抛雪距离:通过抛雪筒抛雪:≥12m,通过侧抛口抛雪:≥45m; 7. ★装雪高度:≥3700mm; 8. 抛雪机传动方式:机械传动。 二、发动机要求: 1. ★发动机功率:≥170KW,国四排放标准; 2. 燃油箱容量: ≥250L; 三、抛雪头结构要求: 1. ★绞龙形式:双绞龙,上下绞龙可互换,直径:≥400mm; 2. 绞龙驱动方式:链条传动; 3. 抛雪扇:直径:≥800mm,采用可更换式硬质合金材料,叶片数≥5片; 4. ★配备保险销钉; 四、抛雪/装雪筒要求: 1. 抛雪筒采用分段式设计,第一段位于最底端,其与抛雪扇出口相连接,抛雪筒可通过链条在水平方向进行旋转,能够实现水平300°的旋转,操作者可根据工作需要将积雪抛至指定区域; 2. 位于中部的第二段抛雪筒可升降,能够调整抛雪筒的最大高度,以便适应不同车型,最大装车高度可达3700mm,可适应国内各型自卸车装雪; 3. 位于顶端的第三段抛雪筒安装有抛雪帽,抛雪角度通过抛雪帽在垂直方向进行微调,出口角度采用液压调整方式,方便不同角度的抛雪工作,可通过控制器摇杆精确控制抛雪点,抛雪筒最远抛雪距离可达12m; 4. 抛雪筒设有检修口,若出现因异物导致抛雪筒堵塞时方便进行检修。 五、核心部件 1. 控制器:系统包含液晶显示屏,集成式操纵杆,钥匙式启动开关、紧急急停按钮等组成; 2. 操纵杆能对抛雪机所有动作进行操控; 3. 具有声光报警系统,能够对发动机机油、发动机温度、燃油消耗、系统错误等发出报警指示; 4. 离合器:离合器采用液压油缸驱动,可通过控制器集中控制离合器,同时离合器带有反馈装置,及时检测离合器状态,防止离合器接合时发动机启动,保证操作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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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破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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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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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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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标准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从商务、技术、投标报价等方面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同的,按技术分高的优先。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优先推荐各标段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在所投的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分别依据投标人所投标段中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据上述原则,投标人最终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量不超过该投标人可以中标的最大数量,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其它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它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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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注:“若为代理商,投标人名称还须与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授权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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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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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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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 |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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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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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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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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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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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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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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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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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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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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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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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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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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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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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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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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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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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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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第二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
a.投标函(第二个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价; b.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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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第二个信封投标函等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必须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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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未存在如下任一情形: |
a. 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或报价函总价书写模糊无法辨认; b. 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提交了两份及以上投标文件; c. 报价函中的投标报价大写有错误且无法唱出(如“壹佰贰拾叁元”写成“壹佰贰叁元”); d. 投标文件封面、报价函二者所示的标段不一致; e. 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或两个及以上投标报价或选择性报价; f. 投标人各设备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各设备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人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标段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g. 投标函文字报价大写金额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不一致; h. 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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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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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25分 技术部分:45分 投标报价:30分 其他评分因素: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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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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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销售业绩 10分 |
(1)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业绩要求,得基本分6分。 (2)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具有所投标段采购范围内设备的销售业绩,按销售合同累计所投设备台数计算,每台加1分,本项最高加4分。 业绩认定说明: ①业绩时间以销售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设备数量以合同载明的所投设备类型数量为准; ②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用户单位地址、联系人手机号码、设备数量清单; ③销售数量按投标人与最终使用用户签订的合同内所投设备台数累加计算;同一合同包含多种设备的,按该合同内全部设备销售总量合并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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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机构及优惠承诺 15分 |
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售后服务相关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 (1)售后服务3分: ①有正规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售后服务协议及机构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的得2分。 ② 有包修期(质量保证期)外零配件低于市场价格承诺(需要提供零件价格清单)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 (2)包修期(质量保证期)承诺2分: 所有设备的包修期(质量保证期)均延长1年的,加2分,最多加2分。无承诺不得分。 (3)快速响应承诺1分: 承诺在收到买方通知后4小时内进行快速响应到达现场的得1分;承诺在收到买方通知后8小时内进行快速响应到达现场的得0.5分,无承诺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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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技术评分标准 |
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30分 |
★星号条款需提供各装置实物照片、技术资料予以详细说明,★星号条款有一项不满足或无法证明其满足的即按否决投标处理。 (1)所有参数均满足要求的得30分。 (2)非★星号条款每有一项技术参数负偏离扣2分,最多扣12分。 技术参数要提供宣传彩页、技术资料、相关图片图纸、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检验报告予以详细说明,否则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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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 15分 |
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分: 1、售后服务体系良好、售后服务计划合理可行的,得13~15分; 2、售后服务体系较为良好、售后服务计划较为合理可行的,得11~13分; 3、售后服务体系一般、售后服务计划一般的,得9~1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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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有效报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有效报价:标段内满足第二个信封开启条件,且通过第二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的投标人报价函文字报价为有效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确定 当有效报价数量大于5时:评标价平均值为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其余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报价数量小于等于5时:评标价平均值为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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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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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得分 30分 |
评审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如果投标人的评审价>评审基准价,则评审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如果投标人的评审价≤评审基准价,则评审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审价所占权重分值, E1是评审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审价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0; E2=0.5。(评审价最低得分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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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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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3.6.4 本项目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C,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投标人应当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随时备查。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不需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C=Z×0.85,其中: Z为最高投标限价; 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不会因其投标报价未参与成本价评估值C计算而被否决。 (2)3.3.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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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作否决投标处理。
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3.2投标文件各项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的评分值取小数点后1位)。评审因素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3投标人第一信封评审得分H=A+B+D。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第二信封投标报价文件评审
3.5.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3.5.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5.3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存在如下被否决投标的情形: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或投标总价的大写有文字、表述错误(如“壹佰贰拾叁元”写成“壹佰贰叁元”或“一百二拾叁元”等情形);
(2)投标单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相应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函报价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数值不一致。
(4)投标人不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
(5)投标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3.5.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合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合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除外情形:当出现投标函文字报价大写金额与修正前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不一致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5.5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总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6.1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3.6.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6.3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
3.6.4 异常低价甄别与评审程序
依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第十四条“对于供应充足、潜在投标人竞争比较激烈的招标项目,招标人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判断‘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的标准和评标委员会的处理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异常低价投标进行甄别处理。
(1)启动标准:
在第二信封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比对。本次招标设置成本价评估值,成本价评估值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如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不含本数),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说明材料内容:
1)接受异常低价审查的投标人须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及履约可行性。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成本构成明细表,包括服务人员费、管理费、办公费、服务所需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折旧费、材料费、税金等各项费用构成;
②主要材料、设备的来源与使用价格依据;
③拟采用的服务方案、技术措施及其经济性分析;
④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⑤利润水平说明及预期回报分析;
⑥其他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和履约能力的材料。
2)以下情形不得作为异常低价投标的依据:
①人员、设备闲置;
②亏本让利;
③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
④获取类似项目业绩;
⑤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依据的情形。
(3)说明材料提交与澄清:
接受异常低价审查的投标人须在电子询标函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有效澄清、说明:
1)投标人未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该投标人发出书面说明函,明确要求其就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说明。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做好准备工作,并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材料审核与合议:
1)评标委员会应集体审核投标人提交的说明材料,重点审查:
①成本构成是否完整、合理;
②技术方案与技术措施是否可行;
③风险与利润是否合理体现;
④是否存在低于成本竞争的情形。
2)评审结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持不同意见的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中书面说明理由。
(5)审查结果处理:
1)若投标人未作任何答复或明确放弃澄清,视为其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有权在第二信封初步审查阶段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在电子询标函规定的回复时间内未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投标报价和异常低价澄清说明难以抵消合同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否决依据;
3)评标委员会对接受异常低价审查的投标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提交给招标人:
①认定为合理低价:如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报价合理,则继续参与后续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认定理由。
②认定为异常低价:如认定其报价属于异常低价,或投标人未按要求澄清,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否决依据。评标基准价去除该异常低价报价后重新计算,不再重复进行二次异常低价评审。
(6)记录与报告:
1)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录触发原因、澄清过程、评审要点、合议意见及最终结论;
2)如认定投标人存在恶意低价竞标行为,招标人将其不良行为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相关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7.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投标人最终的综合得分F=A+B+C+D
3.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