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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琴川街道汇龙路以东、琴川大道以北地块项目幕墙工程
处置方 / 委托方
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江苏省 苏州市
报名 / 看货截止
2026-11-12 13:00:00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标的价
5622.62 元
报名截止
2026-11-12 13:00:00 剩 12 天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联系电话
0512-52985307

受让 / 报名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 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 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公告详情正文

琴川街道汇龙路以东、琴川大道以北地块项目(项目名称)琴川街道汇龙路以东、琴川大道以北地块项目幕墙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E3205810149105152005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琴川街道汇龙路以东、琴川大道以北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常熟市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数据投备【2025】4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常熟市嘉晖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国有资金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 ?代建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琴川街道汇龙路以东、琴川大道以北地块项目幕墙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琴川街道汇龙路以东、琴川大道以北地块项目幕墙工程

2.2 建设地点:琴川街道汇龙路以东、琴川大道以北 

2.3 建设内容:琴川街道汇龙路以东、琴川大道以北地块项目幕墙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幕墙面积约57885.74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5622.62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幕墙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采用曲面幕墙   

2.9 工期:48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 2023年 10 月 0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1、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时承接(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45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2、类似工程期限: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

□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近2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两年),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申请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具体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二阶段评标:□是  ?否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08时30分至2026年11月06日16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08时30分至2026年12月03日16时30分。

6.3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分中心。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若有答疑,以资审答疑文件为准):2026年11月12日13时00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若有答疑,以答疑文件为准):2026年12月04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的递交。

7.6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8.1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苏州安省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苏州泓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孚提埃(上海)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江苏常诚建筑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8.2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4注册省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办理介质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介质CA包括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8.5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52822187(CFCA)、0512-52816950(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

8.6所有上传的扫描件均应为原件扫描件。

8.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8.8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①现金、②支票、③银行保函,以上三种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当年度最新公布的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专业承包类)为A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综合考评等级(专业承包类)为B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

8.9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下载中心中下载相关文件。

8.10本项目标段名称与招标预计划发布的“智算未来城商务中心项目”为同一工程。

8.11建设规模说明:幕墙面积约57885.74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幕墙面积约46423.06平方米,建筑幕墙最高高度约99.5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常熟市渠中路179号藕渠家园17幢4楼

联系人:  周天一   

电话:0512-52985307

传真:    /        

邮编:  215500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熟市国际装饰城1幢2802室

联系人: 狄庆霞、王育凡、杨英   

电话:   0512-52883056          

项目负责人:  张利国            

传真:    /                    

邮编:   21550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常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2822912

 

10.3异议渠道

 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1

审查办法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9家时,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后,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9家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注:如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则得分相同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2.1

初步审查标准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申请函签字盖章

申请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要求

2.2

详细审查标准

申请人的资质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证明材料

具备有效的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如有)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承诺书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其他

无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2.3

评分

标准(采用有限数量制的)

财务状况

/

类似项目业绩(30分)

企业 2023年 10 月 0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1、投标人承接(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450万元 (或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有1个得10分,最多得30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入围评审材料”的要求。

信誉(10分)

按资格审查当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发布(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为准)的上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文件执行,无扣分的得10分,有扣分的均得0分。

认证体系(30分)

①企业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0分;

②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0分;

③企业具有有效期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0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工程奖项

 /

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无论是书面答辩还是口头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

信用评价(30分)

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近三年(2024年、2025年、2026年)发布的(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专业承包类)为准:企业综合考评等级每获得1个A级的得10分,每获得1个B 级的得5分, C级及以下的得0分,满分30分(未参加综合考评的企业按B级计取得分)。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如出现并列名次的以投标报价较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的,以抽签方式确定先后排名。

抽签球号为公布投标人环节的投标人对应序号(序号球缺失时以其它序号代替)。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由同一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从同一个互联网协议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

□   /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一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从以下 方法×、方法× (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5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10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 15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资格预审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

与资格预审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除外)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2.2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10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其他: 扣 分(①投标人信用/分,②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88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0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 10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报价: 88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0 分

其他: 扣 分(①投标人信用/分,②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三(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0.5%一档)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每5%一档)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0.5%一档)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8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第一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建筑幕墙工程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表页数要求,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80 页,每超过1页的,扣 0.1 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不采用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5)施工组织设计划分为四个区间,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应的评分标准酌情打分:

①优秀区间:评审内容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在技术方案先进性、实施路径创新性、资源配置合理性等方面展现出突出优势,能够显著提升项目整体质量或效率,具备示范引领价值。

②良好区间:评审内容完整覆盖招标文件全部要求,技术方案有针对性,能够精准回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

③中等区间:评审内容完整,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④中等偏差区间:技术方案空洞,内容存在缺失。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1)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招标范围、设计概况和建筑现状。

(2)工程项目名称、地点、规模、现场条件、项目相关单位等内容。

(3)投标范围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秀([0.95-1]×分值)

良好([0.9-0.95]×分值)

中等([0.85-0.9]×分值)

中等偏差([0.7-0.85] ×分值)

/

 1 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1)平面布置施工流程。

(2)临时设施配置。

(3)临时道路布置畅通、安全,适配运输需求。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秀([0.95-1]×分值)

良好([0.9-0.95]×分值)

中等([0.85-0.9]×分值)

中等偏差([0.7-0.85] ×分值)

/

 

 

 1 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确定工期目标及关键节点工期。

(2)阐述进度计划的总体安排。

(3)工期保证措施宜包含施工组织、资源配备、资金等各项保证措施。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秀([0.95-1]×分值)

良好([0.9-0.95]×分值)

中等([0.85-0.9]×分值)

中等偏差([0.7-0.85] ×分值)

/

 2 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1)结合项目具体要求确定质量目标,并开展目标分解工作。

(2)各阶段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3)辨识项目重要危险源,制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秀([0.95-1]×分值)

良好([0.9-0.95]×分值)

中等([0.85-0.9]×分值)

中等偏差([0.7-0.85] ×分值)

/

 2 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劳动力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2)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3)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秀([0.95-1]×分值)

良好([0.9-0.95]×分值)

中等([0.85-0.9]×分值)

中等偏差([0.7-0.85] ×分值)

/

 1 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对项目重点、难点识别。

(2)施工解决方案。

(3)对于现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中未包含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作出详细叙述。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秀([0.95-1]×分值)

良好([0.9-0.95]×分值)

中等([0.85-0.9]×分值)

中等偏差([0.7-0.85] ×分值)

/

 2 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1)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选型。

(2)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方案编制。

(3)智能建造相关内容应用。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秀([0.95-1]×分值)

良好([0.9-0.95]×分值)

中等([0.85-0.9]×分值)

中等偏差([0.7-0.85] ×分值)

/

 1 分

2.3.4(2)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 2023 年 10 月 0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1、投标人承接(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450万元 (或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注:1.资格审查中企业业绩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详细评审→2.3.4(2)得分中的企业业绩不重复参与评审,如存在重复业绩,优先评审资格审查中的企业业绩。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1款中的“业绩资料”。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2 分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8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88 分

2.3.4(4)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报价合理性评审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   /   %乘以权重系数    /   %(50%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   /   %(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0 分

2.3.4(5)

其他

 

 

投标人信用

1.投标人信用标得分=信用评价分* / %(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小型工程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0.8系数折算参与评审。)本工程为特大型工程。

2、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其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对应的资质类别以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资质为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投标人信用评价结果按60分计算信用标得分。

3、本工程信用标类别为:/。

 0 分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扣 分

备注

评审说明

1、所有报价以及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总得分等的计算过程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所有的报价以及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所列的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投标工具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可能存在不同,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自行修改。

4、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则资质证书需满足以下要求:

a. 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无效;

b. 电子证书有效期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无效;

c. 电子证书中无手写签名的,电子证书无效。

注: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签名一致性的辨识,存在个人识别能力不一、图像清晰度不一等问题,为避免争议,招投标评审时不对签名图像与个人签名的笔迹一致性进行比对,有签名的评审时均视为一致。

5、当《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无缴纳明细时,评委可通过系统查询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情况,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亦以认可。

6、如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70.00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39358349.39元 ),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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